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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山西省 站史馆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站史馆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站史馆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 | 预计采购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站史馆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室内展馆升级改造 | 国标亚克力、浮雕、磁吸背板等材质 | 26.65 | 2026年 7月 | 山西 忻州 | 无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制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mil.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或触发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故构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需遵守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签订协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见反馈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方或电话反馈参与意见和意见建议。 五、意向公开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51315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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