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招标信息
关键词: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文化建设(含彩绘)
地区: 湖南 » 郴州市
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声明: 招标信息来源于用户分享及招标平台获取,有效性自己辨别,若收取费用和押金都有欺诈嫌疑,请提高警惕,发生任何纠纷与我爱墙绘网无关。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郴州市司法局机关(含市法律援助中心)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郴州市司法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学校法治文化建设项目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资质和项目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学校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学校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本项目旨在将国家法律法规与瑶族优秀传统习俗、村规民约中的法治精神有机融合,建设校园法治文化阵地。主要内容包括:
(一)围墙法治彩绘
在校门口两边围墙增加法治主题彩绘。
(二)法治文化学习园林
在校园学生经常活动的林园区域,建设一个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历史典故等为主要元素的法治文化学习园林。
(三)民法典文化墙及法治宣传标语牌
打造一面民法典文化墙,并设置系列法治宣传标语牌。
(四)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展厅
建设一个展厅,展示法治文化、法治历程、法律法规、瑶族习惯法等。
(五)法治图书角建设
建设法治图书角,并采购补充法治图书。
工作要求:供应商应完成上述全部内容的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及图书采购工作,确保整体效果与学校环境相协调,体现瑶族文化特色与法治元素融合。
四、服务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项目全部设计、材料、制作、施工、运输、安装、图书采购、人工、管理、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本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六、对供应商的要求与结算付款方式
(一)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相关资质和经营范围(如文艺创作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设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等)。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经验(需提供完成的类似法治文化阵地或文化景观建设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对上述事项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有权在评审过程中及成交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不实,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报告财政监管部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产生的遗漏或不足,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补充完善,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可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采购人将配合提供基本的现场信息,但供应商踏勘前应充分评估自身安全,并对踏勘过程中的自身安全承担主要注意义务。采购人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重大过失或违反安全规范导致的意外责任。
2.付款方式: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作合同为准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5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郴州市司法局413室(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198号)。
3.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交:
(1)与本项目业务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公告第六条第一款第4项要求的书面承诺及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本次不收取报名及采购文件费用。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8:00(北京时间)(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统一密封包装)。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以统一通知为准。
九、竞争性磋商规则
1.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市司法局成立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资质、业绩、设计方案、报价等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项目采购方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本次供应商少于两家,则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不论是否成交,制定响应文件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进超、莫佳敏
联系电话:0735-2366639、0735-2366638
郴州市司法局
2026年5月12日


买丙烯颜料上-我爱墙绘网画材商城

墙绘 墙体彩绘 手绘墙 手绘 彩绘 壁画 彩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版权说明|我爱墙绘网 ( 湘ICP备18015163号-2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0-2018 qhlmw.cn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