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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纳木措水厂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区、市采购相关管理规定,为确保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负责的西藏纳木措水厂维修改造项目顺利推进,保证项目工程合理、合法、合规、优质高效,现拟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请具有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公司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纳木措水厂维修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当雄县当曲卡镇(纳木措水厂)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水源点壁画修缮,行政办公楼下改造140.34平方米会议室,行政办公室301平方米防水处理,行政办公楼一、二层180平方米窗户更换,厂区瓷砖修补,职工宿舍1097.28平方米防水处理,行政办公楼85平方米局部装饰,109国道大门广告制作,生产车间参观通道党建文化及企业风采建设,纳木措景区路边产品广告制作,大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安装,行政办公室楼顶四面广告制作,公司2个大门维修,接待大厅展示屏幕及桌椅配置,生产车间2700平方米屋面防水更换及车间内环氧地坪修补,以及库房顶防水处理及2400平方米环氧地坪修补,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项目投资:174.57万元 (六)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 二、服务内容 西藏纳木措水厂维修改造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合同签订指导、招标资料归档及相关协调服务等全部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相应经营范围与执业能力,熟悉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及当雄县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 (三)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惩戒、重大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项目团队人员稳定,具备类似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代理服务。 四、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5年类似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清晰完整); (四)服务报价函(明确计费依据及金额); (五)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 (六)拟派服务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的资格证(如有),劳动合同,由社保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能清晰显示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及参保状态的、覆盖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七)企业信用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 (八)比选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上述资料装订成册,装入密封袋加盖公章送达,一式一份,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比选后资料不予退还。 五、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资格审查(综合实力、企业信用、内控制度、业绩情况等方面)方式进行比选,候选机构比选结果通过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议事程序最终确定。 六、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7日18时止; (二)递交地点:当雄县当曲卡镇 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净土事业部,须密封递交,在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比选最终解释权归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人:陈绘如 1828848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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