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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达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热尼拉康维修保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为推进热尼拉康维修保护工程项目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工程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札达县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热尼拉康维修保护工程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热尼拉康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2.项目总投资:114万元(壹佰壹拾肆万元整) 3.招标单位:札达县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内容:对热尼拉康建筑本体进行维修保护;修复屋面、墙体、梁柱、门窗等木构及石砌部分;修复室内外壁画、彩绘、雕刻等装饰构件;完善排水、防潮、防火、安防等配套设施;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及附属设施修缮。 5.质量要求: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两项类似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4. 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三、报名材料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密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人代表报名时提供)。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附合同或验收文件关键页)。 5.服务费用报价方案(按国家相关规定或固定总价报价,加盖公章) 6.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加盖公章)。 7.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技术服务能力的相关文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8:3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札达县文化和旅游局 要求:文件需密封递交,逾期或未密封者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洛松江村 18889009123 卢乾艺 18880845540 六、其他事项 1.招标单位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2.无论结果如何,申请人承担一切投标相关费用。 3.本项目解释权归札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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