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改革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A.具有有效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①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具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类似亮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商业街亮化或文旅综合体亮化);提供合同扫描件,要求合同施工内容或清单须能体现商业街亮化或文旅综合体亮化的内容; ②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具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要求合同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施工内容、合同金额等评审信息。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后,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5)项目经理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注: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的:安徽省依据《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http://dohurd.ah.gov.cn/wjgk/tfwj/57107891.html)执行。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