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西湖公园改造提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深入落实《广东省深入推进乡村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升绿美质量、巩固绿美效果,我区拟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鹅埠街道西湖公园改造提升工作,采购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西湖公园改造提升服务单位。现诚发布采购公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西湖公园改造提升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SSZXJY-2026-00605
4.服务采购预算控制价:49万元以内(不含49万元)
二、采购信息:
1.服务内容(范围): 负责西湖公园改造提升服务项目工作:
(1)完成深化设计施工图,编制实施方案;
(2)按服务清单完成项目提升改造,提升园路和排水设施、增设汽车元素小品、增设汽车元素墙绘等,提升公园整体效果。并负责完成验收后养护满3个月,质保期2年。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2.服务要求:
(1)充分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熟悉项目建设标准及规范,应按照甲方要求和计划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乙方完成各项任务后,须向甲方提交各项成果证明,提交成果证明方式包含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工期表、实施过程资料、验收资料、养护记录等盖章文件。
(2)实施过程应注意保护原构筑物、苗木和设施等,若有损坏需进行复原或赔偿。
(3)承包人应承担为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发包人有权利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内容。
(4)满足国家和地方公园绿化项目验收标准。
3.服务成果:
完成西湖公园绿化亮点提升服务,并完成3个月养护。
4.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实施工期:45日历天;养护期:完成验收后3个月;质保期2年。
(2)承包方式:本项目拟采用全费用单价,暂定总价合同,按实结算。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税费等的政策性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之风险。服务清单项目内已列项目按中标单价*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实际发生清单外的项目按实际项目特征,按计价规范计算,最终按甲方审定的项目单价*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
(3)付款方式:
首付款:合同签订后,完成组建服务队伍进场后,支付合同暂定总价30%作为首付款;
进度款:项目完工后,乙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向甲方提交工作量统计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产值的80%据实支付。
结算款:项目竣工并完成3个月养护期,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至项目结算款97%,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
尾款:满2年质保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四、报价文件组成部分
1.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信用查询记录、公司有效的相关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违约承诺(加盖公章);
4.公司有效的相关认证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6.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的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安全主任资质证书,且需提供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8.经考核评价为优秀或最高评价的项目履约评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五、评选标准
1.报价文件质量审查:报价文件所有内容按报价文件要求编制完整,格式规范,盖章完整,报价文件合法合规。
2.资格审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在预算控制价范围内;项目负责人资质符合要求。
3.我局将分三个部分进行评分,分别是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详见附件3评分表)。其中,价格分采用低价(最高下浮率)优先法计算;技术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重难点分析、应对措施级相关合理化建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项目完成后的服务承诺、违约承诺进行述标评分;商务分根据企业通过相关认证情况、资质情况、2022年1月1日后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情况、履约评价进行评分。
六、报价文件发送方式
1.本次采购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 2日上午9:00至2026年4月9日下午6:00截止。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报价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附件:1.报价单(模板)
2.服务工作量清单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
4.资信标评分表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1日
(联系方式:赖工,0755-22101420)
阅读原文:https://zfcg.szexgrp.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030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