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net 发表于 2026-4-24 16:50:57

濉溪县濉溪镇卫生院装修改造工程(含壁画)

濉溪县濉溪镇卫生院中医康复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HX-2026-016二、项目名称:濉溪县濉溪镇卫生院中医康复中心装修改造工程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觅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行政村二期265号成交金额:168000元评审总得分:79.00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濉溪县濉溪镇卫生院中医康复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范围:濉溪县濉溪镇卫生院中医康复中心装修改造工程主要工作见容为部分设施拆除、清理、恢复;造型背景墙制作安装、大厅造型门两侧双面背景墙、大增加西侧茶水台、电梯口吧台、电梯口装饰画木饰文化墙、电梯口装饰画木饰文化墙、理疗室墙面装饰改造、中医壁画、人形壁画、木框中药壁画、装饰帘、人形模特及相应配套照明亮化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德胜、董景山、孙晓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1.采购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地址:濉溪县岱河路9号联系电话:18956113388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与桂苑路交叉口华邦国际1503室联系方式:13856187901(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濉溪县濉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 址:濉溪县岱河路9号联系方式:孙院长 189561133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鹄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与桂苑路交叉口华邦国际1503室联系方式:138561879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强、王衬电 话:13856187901、181561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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